受南郑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公开拍卖属南郑县黎坪镇政府执行财产,其中:
标的、原元坝乡办公楼南楼,位置:黎坪街;三间两层,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分摊占地面积约99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
拍卖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5日上午10:00时在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
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拍卖前一天16时止在标的物座落位置展示。
竞买手续的办理:欲竞买者(含优先购买权人)请持有效证件于2013年7月3日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手续,视同弃权。
其他事项:1、上述房产无房屋所有权证;2、拍卖标的仅为镇政府持有的南郑县企事业单位地基使用证;3、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含原产权人应交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人:张女士 蔡女士
联系电话:0916-2522226 13992625609
联系地址:汉中市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