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25日10: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鹿城区车站大道时代商住广场南幢906室房产,建筑面积178.28㎡,土地面积20.32㎡,非居住,国有出让,用途为综合,起拍价260万元。(案号2013-173,保证金26万)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6月24日16时整止报名、看样(工作时间),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19087486,至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 鹿城法院监督:88997737;工商监督: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