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湖州市湖东分区HD12-G地块与湖东分区HD12-H地块浙江镭龙机械有限公司的办公楼、辅助房、仓库、车间等,总建筑面积约9148㎡,证载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8726㎡(工业用地),起拍价218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5月24日至6月8日16时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注:以上标的委托方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标的被执行人浙江镭龙机械有限公司、潘细苟有竞买权,承租人宋建生(租期20年,租赁时间从2012年3月1日至2032年3月1日止)有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2-206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