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4月25日10:30在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会议室,公开拍卖位于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4号“燕华大厦”工程项目第3层全部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预展,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4月24日16:00前将保证金260万元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账号:62320109058647),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交纳保证金回单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具有优先购买权人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主张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青年报》、《燕赵晚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网公示。(注:网上公告内容与报纸不符时,以报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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