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月30 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1号“盛世鑫都”1-8-68号拍卖如下
标的:
陈茂伦所属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16号(禄祥苑住宅小区)负1层附1号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340.72M2)以及2幢负1层附1号房产(建筑面积约745.41M2,现泸州骨病医院租赁使用约130 M2,租期至2022年8月30日),双证齐全。整体拍卖,参考价为:人民币409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竞买成功后,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违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详情见本公司《拍卖须知》。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16时止(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成交价款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账 号:88050120001204352
开户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
(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或者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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