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503室房产(非居住),建筑面积238.27㎡,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4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8月30日下午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8月30日下午5时止,在温州市杏花路侨房大厦二楼(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报名。请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和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开户银行:工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208019200062249)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不成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1、请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2、以上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联系方式:0577-89613306 88529132 15958725205 工商监督:89661259 龙湾法院监督:865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