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10:40在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1110室对如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5号房屋的一部分,建筑面积约258.58平方米(具体见大连恒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恒源估字C120301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9.4万元。
预展时间:2012年7月16日-19日
预展地点:本行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411-82507133
注: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7月25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室交纳竞买保证金40万元(以到账为准。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2年7月25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0F)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请于勇、大连第九塑料厂、相关权利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派人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