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2年4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拍卖编号 |
标的物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
保证金 |
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 |
2012执21 |
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与金龙路交叉口工贸大厦B座东五楼房产[土地证号:东府国用(1999)字第特183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374266号,建筑面积约373.10㎡]及房内空调、办公家具等一批 |
东莞市永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63890元 |
200000元 |
3月21日上午10时在工贸大厦B座东5楼集中先后看样 |
展示时间:2012年3月20、21日
有意者,请于2012年3月2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下述保证金账号,不接受现金存款,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汇款人本人持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拍卖会现场经审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只有持号牌者能进入拍卖厅参加拍卖; 4、个人汇款者委托他人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5、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编号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的优先权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电话: 0769-22319373 22319372(传真) 13728388299(张生) 13316607328(戴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9号A6幢三楼B单元
收款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 号:44001775138059888888;
建行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769-22480802
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69-2249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