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30时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东莞市商业中心三期工程4号办公楼907、908号,建筑面积约240.20㎡(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起拍价1506560元,保证金37万元。(被执行人:余荣裕)[备注:1、该办公楼已抵押给银行;2、现状拍卖;3、有租户,需保证按原有租赁条件的承租人权益。]
二、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2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须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联系电话:22808899转8006、22956711 唐小姐 传真:22802111
四、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