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于2011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801室对大连康宇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沙岗子村房屋两处(1、房屋所有权证为大甘村房营字第0704030003号,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2、房屋所有权证为大甘村房营字第0704030006号,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一宗,面积为2673.95平方米的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为184.82万元。
展示时间:2011年7月28日、7月29日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82646526、13504955599
联 系 人:衣先生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8月5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37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电话0411-83775217),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650882600145976。交付保证金后,于2011年8月9日15时前持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请及时参加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