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2日10时至2022年5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为弥勒市竹园镇马家井公路东边办公综合楼;
土地登记信息: 村集体用地;
房产证号:弥勒县集体房产所有证NO.005050;
房产登记信息:弥勒县集体房产所有证NO.005050,占地面积640.24㎡,建筑面积2922.4㎡;房屋用途非住宅,楼层/总层:1-4/4,框架结构;以上信息摘录自【 云南红诚房估(2022)弥字第SF09001号】。
3、瑕疵说明:
(1)该房产建成年代约1995年,该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无土地使用权证;
(2)该房产有抵押登记;
(3)本次拍卖带租拍卖,标的现状及租赁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查询、了解;
(4)一楼、二楼均有出租,维护情况一般;
(5)三、四层为闲置状态,保持原来装修,堆放办公用品;
(6)部分装修已无法使用,需进行重新装修改造方可使用;
(7)标的若须测绘、分割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图片及视频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实地勘察标的,如未实地勘察标的,参与竞拍,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标的是否能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
(10)房屋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时为准;
4、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及物品;
(2)标的现状及租赁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查询、了解,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3)拍卖标的一、二楼出租,三、四楼为闲置状态,是否存在欠缴水、电、气及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落实;
(4)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缴纳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应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5)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房产证原件,具体办理情况竞买人可自行咨询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交易中心部门;
(6)标的若存在的其他瑕疵及未告知的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勘,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条件:
经向弥勒市竹园镇人民政府所查询云南天桥华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登记有坐落于弥勒市竹园镇马家井公路东边办公综合楼一幢(房屋所有权号:弥勒县集体房产所有证NO.005050)的土地所属集体。弥勒市竹园镇人民政府回复本院:“经现场核实,该土地权属为弥勒市竹园镇竹园社区第八居民小组”。非本集体成员不能参与竞买,如竞买成功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起拍价:3,070,000元,保证金:614,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1-6319041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泰运拍卖”自助预约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标的是否限制竞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若竞买人查询了解后标的无限制竞买条件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六、竞价
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成交款的支付
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充抵成交款,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6月7日16时前缴纳(以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6232813910002065076)。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
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法律文书的领取,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详细流程请咨询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094139880,0871-63190415)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
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变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相应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先行垫付相应税费后再凭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向本院申请退回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税费,逾期未申请的,买受人可针对该部分税费另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具体情况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871-63190415,15094139880
法院监督电话:0873-305369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