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我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抚州市东乡区荣胜艺术村一期2栋120铺。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08114号,建筑面积为:369.08平方米。所在层/总楼层:1-4/4楼,房屋用途:商铺。房屋按现状拍卖。竞买人竞买该拍卖标的物,需符合抚州大健康食品产业示范园产业规划(须从事大健康和绿色农产品加工);符合抚州大健康食品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企业入园要求(须达到入园企业最低投资规模、最长建设周期、最低税收要求及最低产值要求);符合国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园区产业规划、入园要求,竞买人竞买前需自行去东临新区管委会了解,具体详询东临新区管委会,房屋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竞价时间:标的物共进行两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申请人同意接收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均流拍的,本院将依法作价抵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抵价的,将依法进行变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日10时至2022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者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延长五分钟。第一次拍卖起拍价:921556元,保证金:9.2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与多个竞买委托人共同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和多个竞买委托人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和多个竞买委托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在开拍前三日安排看样工作节假日延后(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170827983。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限购情况需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后台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房屋欠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竞拍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账号:9558831511000488659、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2)赣1003执恢252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法院咨询电话:18170827983(都市放心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