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5日10时至2020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69-1幢1905、1906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苏(2018)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10878号、苏(2018)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10869号】,登簿日期:2018-05-21,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40.54平方米、115.1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分别为:9.63平方米、7.89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性质:出让,房屋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商品房,所在层数:19层,总层数:39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期限:2044-05-19。提示:两套房产系打通状态,室内装修一并拍卖,现状拍卖交付,本院不作任何承诺。
市场价(议价): 380万元,起拍价:266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第一次拍卖)
二、风险提示:
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
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及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若办理过户过程中,房产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请有意者(至少提前一天)与公司预约,如无预约则不安排看样,集中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10:00-10:20,其余时间不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法院报支。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邮寄通知书告知或张贴公告告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有关商业贷款事宜,意向竞买人是否能贷款及贷款的具体金额等其他事项请向贷款银行咨询并确认,如因未提前咨询、确认,在规定期限内个人无力支付全部拍卖款而不能成交的,需承担悔拍责任。
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启东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账号:(320501647636000001140382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买人交齐余款后请及时进行电话反馈;竞买人如需到法院,请提前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3-681839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