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区春天广场164㎡办公房拍卖
发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6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州路819号春天广场一层29号。
不动产权证:浙(2016)普陀区不动产权第0002710号,房屋建筑面积164.85平方米,地上总层数5层,所处第1层,钢混结构,建于2016年,设计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44.11平方米,地类为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8月5日。
本次拍卖不含装修及动产,详见评估报告。
变卖起 拍 价:284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
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268261)400-157-1060、0571-86696863。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268261)400-157-1060、0571-86696863。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天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20天内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支行,账号:1941 02010400 0055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0580-3817601
法院监督电话:0580-381916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56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O二0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