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兴化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侧商住楼111、112、207、307室(4幢111室、3幢112、207、307室)。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321281412709134、321281412709083、321281412709716、321281412709717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54.43平方米、65.79平方米、81.38平方米、81.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兴国用(2013)第4375、4374、4373、4372号,用地均为出让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终止日期其中111、112室为2045年3月1日止;207、307室为2075年3月1日止。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有抵押。评估价:111室为16.09万元、112室为19.45万元、207、307室均为14.11万元;总计63.76万元。
起拍价:446320 元,保证金: 80000 元,增价幅度: 1000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申请不交或少交保证金的,须在拍/变卖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执行局网拍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五、拍卖成交后,将由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以便法院后台录入,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将直接公示买受人信息。
七、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淘宝网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
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十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十、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对竞拍人数不设限制,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十一、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了解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除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外其余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兴化南亭分理处,账号:3200176614905986666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23-12368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兴化大道8号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