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沙南东路117㎡商住楼拍卖
发布: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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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4日10时至2017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93号16室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0200012790,建筑面积117.06平米,套内建筑面积113.47平米,商住楼; 土地证号:太国用(2011)第523002209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4.5㎡。
起拍价:706293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可自行前往看样,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房地产有租赁,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本院不负责清场,相关事项由买受人同承租人自行协商或同朱建明咨询相关租赁情况,电话18806227878。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225019975910000044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2-656875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12-65687340、13913107859(先短信确认身份)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