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小城8号楼1660㎡房产二拍
发布: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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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9日10时起至2017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南开区张自忠路与水阁大街交口西北侧
文化小城8号楼302号房地产。
1、该房地产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1660.48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未记载,房产设计用途为非居住。
3、该房地产所在建筑物于2006年左右建成,外檐:贴仿古瓷砖,铝合金门窗。内部区域:文化小城8号楼公共区域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室内为毛坯房未装修。
4、该房地产现由北京盛华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与芦建东签订合作协议为由,占有装修。另芦建东与案外人就该房产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34年12月31日。买受人如竞买成功,须自行解决与占有人、承租人就该房产的争议问题。
天津市南开区张自忠路与水阁大街交口西北侧文化小城8号楼302号房地产起拍价为1995.28万元,保证金为390万元,增价幅度为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账号:02-19040104000640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法院监督电话:022-2750687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