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1月3日15: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南园路305-317号办公用房50%的份额。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337.34㎡,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5字第02934号,医卫慈善用地、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86.5万元,竞买保证金:19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6年11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租赁,租期10年,租赁期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今年的租金20万,按季度支付租金,房屋出租人已收取的房屋租金仍归出租人所有,不返还买受人。拍卖成交买受人须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待租赁到期时自行收回拍卖标的物,租赁详情请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查询。合川区南办处南园路305-317号办公用房房屋权利人之一袁小平和现承租人均有优先购买权,袁小平优先购买权优先于现承租人,袁小平和现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竞买手续。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2755212 孙老师、赵老师 QQ:441725849
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丽景1幢2-2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4291331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三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