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廊坊市天正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6年5月4日上午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物:
4、廊坊市万达广场B区B座写字楼1-403,建筑面积158.99平方米,参考价:1422325元,竞买保证金:28万元
5、廊坊市万达广场B区B座写字楼1-407,建筑面积159.59平方米,参考价:1467749万元,竞买保证金:29万元
6、廊坊市万达广场B区B座写字楼1-409,建筑面积131.78平方米,参考价:1239654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6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于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4月2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4月29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确权等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本次若干标的存在抵押、租赁情况。
3、房产的前欠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及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房产过户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6、河北兴业拍卖有限公司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13-5988198
法院监督电话:0316-2609159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廊坊市天正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