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月19日下午4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南城区新基村城市假日华厦(1号楼)309房一间(建筑约47㎡),起拍价164000元,保证金32000元。(被执行人:陈桂姣)
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1月10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广信大厦A座 6F
五、户 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 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 户 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