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 位置 建筑物 (间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土地出让 年 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县城东大街 20号 一楼 二楼 商服用地 40年 一楼每间 二楼每套 一楼每平方米 二楼每平方米 6间 540.76 ㎡ 2套 736.06 ㎡ 20 80 500元或 500元 的倍数 500元或500元 的倍数
灵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经灵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台县国土资源局、灵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灵台县总工会决定公开出让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一、二层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范围:
县境内外的法人、组织、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及登记办法:
竞买人须在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0月3日16时前(节假日不休),持竞买申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凭证(国土局提供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灵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索取相关资料。
四、出让方式及地点:
出让方式视竞买报名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天春 13830333915;3621750
灵台县国土资源局;灵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灵台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