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2日10时至2016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延吉市兰天胡同16号1单元301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魏德安、曹秀兰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 住宅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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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延吉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书 | |
备注 |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延求是房估字【2016】第C0024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 |
拍卖标的物有关信息 (一)拍卖标的概况 拍卖标的物位于延吉市兰天胡同16号1单元301,房屋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491403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第491404号,房屋编号:14-7-165-1单元301.面积为91.21平方米。四至:东临昌盛街、西临白松街、南临长白山西路、北临天池路,所在楼层为6层楼的3层,南北朝向。评估价格为396307.00元,单价为4345元/平方米。被执行人现居住在该房屋,竞买人竞买房屋后许等待法院腾迁,时间未定,望周知。(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 (二)限购情况:无。 (三)税费负担情况 欠缴物业费、水电费不详,买受人可自行向物业公司咨询,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承担;过户所需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亦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