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将于2016年11月28日10时至2016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网11)
拍品名称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路中段东侧泰安苑A9幢202房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叶六妹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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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被我院依法查封; | |
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及实物状况: 证载拍品所有人为被执行人叶六妹,无共有人,产权证号为“那大字第101097号”。拍品坐落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路中段东侧泰安苑A9幢,总层六层,拍品处在第二层,2008年建成,建筑面积111.65平方米,内套建筑面积102.02平方米,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三房两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户型设计合理,铝合金窗,楼梯房,一梯两户。 2、土地权属状况: 出让土地,地籍号为“儋州市房他证那大字第20140100001号”,使用年限为2006年01月12日至2075年12月6日。 3、四至情况: 泰安苑小区西临那大镇文化路中段,小区朝向为东西,周边有其他小区、宾馆、幼儿园、羽毛球馆、银行、邮政、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已形成网络,道路通达度较高。 备注:上述内容摘抄自海南方正[2016]房(估)字第04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特殊说明: (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