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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颐和庄园房产拍卖

发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24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1月9日9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分零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1、2016年11月9日9时拍卖沧州市运河区西二环颐和庄园D型03#楼1#房产(含院内无证平房三间),房产建筑面积:424.93平方米,无证平房建筑面积共:80.04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465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2、2016年11月9日11时拍卖沧州市运河区西二环颐和庄园A型03#楼8室房产,房产建筑面积:241.68平方米,自建部分面积:13.11平方米(无房产证)。拍卖保留价:341万元,竞买保证金:35万元。
    3、2016年11月9日14时拍卖沧州市运河区西二环颐和庄园F型05#楼2-301房产,房产建筑面积:157.2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70万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27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11月7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根据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三个标的物依顺序进行拍卖时,如前一标的物拍卖成交,其成交价款已足以偿还所欠债务,余下的标的物将终止拍卖。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11-66635024、15930161258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0317-3167023       
    法院监督电话:0311-66707509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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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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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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