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23日10时至2016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3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许世国所有的位于射阳县双龙兴村55号楼203室的房地产(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起拍价:38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16年5月22日(双休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查阅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2016年5月22日9时至11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违章记录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射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92427012010002342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在江苏省范围内参与住宅、商铺网拍竞买的个人,如需获得贷款,请与中国银行所在地分行或支行的个人金融部联系咨询中行E拍贷业务,可获得相应贷款支持。
竞买人经相关中行审查同意办理E拍贷业务并发放贷款的,该款项最后付款时间为贷款实际支付时间。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862069100
监督电话:0515-69220012
联系地址: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地址: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2号)。
E拍贷电话:沈鸿 18931815533 射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