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20日10时至2015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商丘市黄金路东计生委家属楼西单元4层东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商丘市房权证2011字第0081159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宁;混合机构;外墙涂料饰面,墙体无裂缝,整体维护较好;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107.36平方米;配套设施有水、电、通讯、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
起拍价:20731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2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商丘市睢阳区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商丘北海支行,账号:80000353241101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3193415866
监督电话:0370-3215294
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