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12日10时起至2016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13号楼东1单元4层7号。
房产状况:拍卖对象为商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张廉召,房屋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产权证号为0601028964,估价对象所占土地未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权益内容详见下表:
估价对象权益状况表
房屋所有权人 | 张某某 | |||
产权证号 | 0601028964 | |||
房屋坐落 | 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13号楼东1单元4层7号 | |||
幢号 | 单元 | 所在层数 | 户号 | 总层数 |
13 | 东1 | 4 | 7 | 6 |
建筑结构 | 建成年代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
混合 | —— | 成套住宅 | 155.77 | —— |
共有权人 | 产别 | 房屋类型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缮证日期 |
—— | 私产 | 商品房 | 出让 | 2006-06-19 |
装修状况:外墙贴墙砖;塑钢窗;入户处装有防盗门;室内客厅、餐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顶棚刷乳胶漆;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顶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瓷片,扣板吊顶。
配套设施:水、电、天然气、对讲系统。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郑房权证字第0601028964号
3、环境情况:
拍卖对象位于兴华南街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西临兴华南街,北临汉江路,东临淮南街,属于郑州市二七区;区域内分布有兴华小学、郑州七十四中等教育机构及亚星盛世、五号街坊、江山书香名邸等住宅小区,区域内居住小区较多,居住氛围浓厚。
4、交通情况
拍卖对象区域内道路路网密集,对外交通依靠航海路、南三环、长江路、京广快速路、嵩山路、大学路等主干道;区域内交通联系有兴华南街、汉江路、淮南街等次干道;229路、283路、291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附近经过,公共交通较便捷。
5、环境条件: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建筑物成新率较高,密度大,区域内人流量较大,环境状况较好;区域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气、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备,适宜于市民居住生活。
评估价122.06万元,起拍价:122.06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17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1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郑州棉纺东路支行,账号:17028208292000002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1-68959972、13303842655。
监督电话:0371-68871523。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75号。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