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23日10时至2016年3月24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福鼎市桐山华鑫锦绣苑11幢1梯101室商品房;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室内二次装修价值、家电家具设施、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房屋法定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户型为套房;总建筑面积122.0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55平方米。该建筑物于2008年建成,南北朝向,系钢混结构自然层第2层(总7层,一层为车库、架空层,二层及以上为住宅)套房,楼宇外墙面为涂料。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好。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张华、叶情。起拍价: 61.48万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柘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3月15日9时起至2016年3月16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拖欠的物业费、水、电等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4月0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柘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荣县支行,账号:132901010400014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3-8360193 ,监督电话 0593-8353817
联系地址:福建省柘荣县人法院
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