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昆山市周市镇江南明珠苑121号楼901、902、903、904室及各室阁楼,建筑结构:钢混,所在层次/总层次:9/9。
第一次起拍价:3240233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时至2015年10月27日10时止;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5年11月2日10时至2015年11月3日10时止;
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时至2015年11月10日10时止。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 下午13:00-16:45,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2-68856286
监督电话:0512-68856142;
联系地址:苏州市金阊新城金储街298号(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二号楼410室;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