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0月20日15时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依现状对以下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阳县城府东小区12幢1单元402室房地产一套。该房产建筑面积:122.6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9.14平方米,房权证号:宁房权证宁字第005080号。参考价:37.20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申请与登记:有意竞买者应于2015年10月16日11时前(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款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款时需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448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11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我公司发放的竞买人帐号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11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公司地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公司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C座中区2004室
咨询电话:0538—6915888 15853815596
六、宁阳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5664468686
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