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0月20日14时30分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依现状对以下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阳县酒厂家属院7幢3单元205室房产,房产证号:宁房权证字第007348号,建筑面积88.13平方米,附属面积9.82平方米。参考价30.7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478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11时3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我公司发放的竞买人帐号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11时止,在标的物的所在地。
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龙路公安局东邻
咨询电话:0538-7230997 13561751783 13905387635
传 真:0538-7230997
六、宁阳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566446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