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熟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依据(2013)熟支执字第0222号民事裁定书公开拍卖位于常熟市虞山镇兴裕园一区3号楼203室(建筑面积131.77㎡)和1号车库(12.19㎡)以及室内装修,家具,家电。评估总价:133.8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3年9月18日下午3点30分。
三:拍卖地点: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预约前往,未看样者责任自负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4: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并缴纳相应的参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7324610183100000117。竞买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保证金当即退还。
六、联系咨询电话: 每得拍卖: 13182682848
七、委托法院电话:0512-52513298(执行法官)
0512-52802093(督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