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兹定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召开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商城明月花园31幢103室房地产。
二、标的概况如下:
建筑总面积:125.91㎡,上述房产评估价:139.7万元。
三、预展时间:2013年9月11-12日9 - 16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及本公司
四、拍卖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
拍卖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五、注意事项:
1、相关瑕疵详见拍卖规则。
2、竞买人须交付保证金15万元,办理竞买登记时须携带有效合法证件。保证金须汇入指定帐户(本市: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南京市金鹰支行,帐号:033151051040002032;外地、网银: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南京市金鹰支行,帐号:10105101040002032),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16时。汇款形式以款项到帐为准,汇票、本票形式以交至人民法院财务部门为准。
3、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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