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保证金:依据(2013)虎执字第0539号民事裁定书,公开拍卖苏州市虎丘区龙景花苑二区18幢302室,建筑面积60.73 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其相对应的分摊面积(含装修)。评估价为人民币42.0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 2013年9月9日下午14:30;
拍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1433号吴江汉唐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
三、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预约前往,未看样者责任自负。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9月8日下午3时前持本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至拍卖公司办理登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并缴纳相应的参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当即退还。如法院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交的保证金不计息退回。
五、联系咨询电话:18912702717
六、法院电话:0512-68758103(执行法官)
0512-68758086(司法鉴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