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9月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意竞买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并按拍卖标的参考价5%交纳竞买保证金,详情请到报名处咨询。
拍卖标的:位于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路17号3幢1单元601号住房,双证齐全,建筑面积约173.10平方米,土地出让时间至2041年11月止,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8月31日止,拍卖参考价:75万元。
该标的物即日起现场展示,标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审验,并于2013年9月2日下午17时前将参考价10%拍卖保证金划至法院指定账号(账户名: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筹建工作组;开户行:建行四川省广安前锋支行;账号:51001748645051500937--17201)
标的当事人和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凭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竞买手续后参加竞买,否则视为弃权。
成交后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本公告可查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gaqfy.gov.cn
报名及展示时间:即日起至9月2日17时止
报名及拍卖地点:广安市城南莲花中路2号二楼
联系电话:(办)2337816 15892382120( 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