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00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执行听证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余姚市城区鲤鱼山庄20幢103室的房屋。房产证号: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109573号,证载建筑面积约:121.29㎡,另附架空层一间,使用面积约:5.86㎡;土地证号:余国用(2011)第10505号,证载土地面积约:24.06㎡,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城镇住宅用地。拍卖起拍价:8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4时前将标的拍卖保证金汇入余姚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39602001040010142);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交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到法院立案大厅8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本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7月31日上午9: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65213807、83513366 652138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