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富阳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3日下午14:30时在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2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富阳市高桥镇高富路15号(峰华花苑)5幢702室,建筑面积约156.17㎡。拍卖参考价59万元,参拍保证金6万元。
采用报名时密封书面报价与拍卖会现场增价拍卖相结合的有保留价竞价方式。标的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展示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确保在2013年6月8日16时前向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3153345,汇款时在银行进帐单凭证用途栏须注明“富共179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6月9日16时前必须到帐),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凭证到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2室办理报名竞买手续,须同时提交密封的拍卖竞价书,书面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6月9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9时至6月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0571-87709630 13588114436 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