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慈溪新都明珠苑(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慈溪市桥头镇桥头路511号楼房中的西首二间楼房。房屋建筑面积约312.1㎡,土地使用权面积约88.2㎡,农村宅基地。整幢房屋土地证号:慈集用(1996)字第120275号,房产证号:09002735。房屋四址界限另有设定。起拍价:95万元,保证金:10万元。竞买人限本村村民。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2年11月20日下午4时前凭本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慈溪法院指定账户。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慈溪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须竞买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到场,并以密封形式递交书面报价单(不得撤回),报价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标的1竞买人凭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村证明、标的2竞买人凭银行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1月20日下午5时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2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书面密封竞价与现场应价相结合方式。
四、联系方式:0574-87706061 (传真)0574 -8770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