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瑞安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3日下午3时在瑞安华侨饭店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潘光富所有的瑞安市上望街道九一村上兴西路117号一间三层楼,建筑面积140.70㎡,土地面积45.9㎡,集体土地,限瑞安市农业户口人员购买,起拍价46万元。
二、标的展示: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带有效证件及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存入下列指定账户后,到瑞安市人民法院3209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汇入:瑞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帐号:19245101040010028。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②、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经法院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⑤、拍卖标的若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报名时间、地点:1、即日起至11月11日下午5时(工作时间),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本公司;2、11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整止(工作时间);报名地点:瑞安华侨饭店。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 工商监督:65629993 法院监督:598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