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姑苏区城北西路1958号金成家园25幢504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所有权人:孙某某、李某,权证号:0010448971,G0010448972,登记日期:2014-07-28,房屋建筑面积:116.86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6,所在层:5,土地面积:37.46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2077-08-06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