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虎丘区悦峰花园7幢1401室不动产
所有权人: 张某某。房屋产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105715号。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 27。土地面积:12.53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登记日期:2018-09-03。使用起止期限:2084-05-18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