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450号29幢1203室不动产(含装修、家具家电)。
房屋信息如下:建筑面积135.74平方米,产权证号:0010130144号;房屋成套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所在楼层12层,房屋总层数16层,房产证日期:2007年9月10日。
土地信息如下:面积20.8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72年1月15日,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7月21日1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至2024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财产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