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虎丘区宝带熙岸花园2幢104室(含固定装修)
所有权人: 陈某某, 权证号:苏(2019)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159192号,建筑面积:94.91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总层数:12,所在层:1,登记日期:2019-11-07,土地面积:20.22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2080-08-18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详见附件清单)
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组织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于开拍前一周与姑苏法院网拍组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0512-68852393,请带好有效证件准时进行现场看样。
3、室内物品由买受人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