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扬中市开发区港湾新城15幢401室不动产。建筑面积:97.78㎡,规划用途:住宅,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4层,总层数13层。起拍价:346000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以上不动产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面积为准,拍卖公告记载的房产面积与登记面积或实际面积不符的,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3年1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11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直接去现场察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拍卖裁定或通知当事人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25日10时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中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账号:623263610016777304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8285119,监督电话 0511-88286875
联系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新扬路 扬中市人民法院
咨询联系人: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8466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
扬中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