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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祥和园大厦140㎡住宅拍卖

发布:宾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2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本院定于2021年9月2日10:00至2021年9月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黄燕丹所有的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以南步行街西路以东祥和园大厦502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以南步行街西路以东祥和园大厦502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以南步行街西路以东祥和园大厦502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宾阳房权证字第2014009986号】,房屋建筑面积140.2㎡。
    1、该房产已办理产权登记;
    2、该房产由宾阳县人民法院查封。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9月2日10:00至2021年9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206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36480元,保证金67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本标的按现状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户名:(2021)桂0126执261号,子账户账号:800106776999666_00091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标的物过户时所产生的费用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先由买受人到税务部门缴纳,后凭完税证明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辅拍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水、电、煤、物业等其他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上述税款及费用意向竞买人可到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
过户税费参考:
    1、被执行人涉及部分:(1)如该房产不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则应缴纳税费是: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x3%;(2)如该房产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则应缴纳税费全免。
    2、买受人涉及部分:(1)如买受人是个人且是唯一住房,则应缴纳税费是契税=计税金额x1.5%;(2)如买受人是个人且二套住房,则应缴纳税费是契税=计税金额x2%;(3)如买受人是个人且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则应缴纳税费是契税=计税金额x3%;(4)如竞得人是企业,则税费是契税=计税金额x3%,印花税=计税金额x0.05%。
    十二、与本标的物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日前5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核实余款转入专案账户后会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待相关法律手续完结及清空后即可进行财产交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案外共有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通知。。
    十五、具体事宜请联系本院司法拍卖辅助人员,联系电话:13558218014(蒙生)。
    监督电话:0771-8289202 执行局-韦法官。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
   宾阳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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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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