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4日10时至2021年1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昆山市张浦镇江南春堤花苑88幢201室不动产一处,具体详见标的物调查表(市场价、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详见下表):风险提示:1、房产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及税务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及权属登记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若办理过户过程中,房产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农润法拍联系约定统一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公告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电话:400-9288512、0516-80389392,也可关注“农润资产”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情况。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该处拍品有抵押,成交后交付时间会因解抵押适当延长;3、标的物有居住未清空,被执行人承诺成交后三十日内清空搬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原则上由相应主体承担, 自本院成交裁定书交付买受人之日起1个月内未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的,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转让过程中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9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月19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到睢宁县人民法院领取缴款通知书,按通知书的要求将尾款缴入指定账户:
本案件缴款信息:
户名:睢宁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睢宁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04570471764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16-80389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农润资产咨询电话:400-9288512、0516-80389392。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