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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南环路132㎡住宅拍卖

发布:磐安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1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磐安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1日10时至2017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磐安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磐安县安文镇南环路1号8幢1-502室。产权证号:浙(2017)磐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371号。建筑面积131.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4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执行依据为(2016)浙0727民初2223号民事判决书。
    1-502室: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29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0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磐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磐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业支行,账号:6228580799900034782)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48808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4880821。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磐安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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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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