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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建房大厦193㎡住宅拍卖

发布: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2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2日10时至2017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海市城关镇台建房大厦东幢房屋一套、车库、车棚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为钢混结构,在13层楼房中位于第9层,车棚位于第2层,车库位于第1层。房产证编号为临海市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6159号,领证日期为2004年7月5日,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92.58㎡,车棚建筑面积18.45㎡,车库建筑面积22.97㎡;土地证号为临城国用2004字第3410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88㎡,用途为住宅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9年10月25日。(标的物情况请参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154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及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临海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海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23日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1993010104000183700000000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为(2013)台临商初字第2954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6-85136910(陈),0576-85136753(沈)。
    监督电话:0576-85136969,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临海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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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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