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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丽景苑146㎡住宅拍卖

发布:兰溪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6日10时起至2017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杭州市下城区丽景苑4幢2单元202室,为6层钢混结构普通单元式住宅用房,一梯二户,所在第2层,中间套,南北朝向,建筑面积146.97㎡,另有车库面积31.33㎡(位于丽景苑3幢6号),建成于2001年,三室两厅一厨二卫布局,一室及客厅朝南,二室朝北,朝南设阳台;砖墙及钢砼梁、柱承重,现浇楼面,刚性屋面,外墙面墙砖,进户防盗门,铝合金窗,内胶木门,木地板地面,内墙面刷白,客厅及书房造型吊顶,主卧设更衣室及内卫,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墙砖,PVC吊顶,厨房设整体厨柜,卫生间设座便器、洗手盆、浴房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普通装修。拖欠物业费9878.4元。(详见评估报告。)
    生效判决文书:(2015)金兰商初字第02071号
    起拍价:555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协助看样人:冯律师1886818041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兰溪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037825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579-88927236
    监督电话:0579-88927209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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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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