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日10时至2017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盐县武原镇城北小区403-1幢503室。房屋建筑面积75.16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第5层,设计用途为住宅;另有架空层车库面积7.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6.04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3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三天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2日前缴纳,通过银行付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帐号:6228400347090935364)。
2、可到海盐县人民法院刷卡缴付余款(信用卡除外)。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本拍品买受人如向中国银行海盐支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本公告下相关附件:《贷款须知》,中国银行贷款咨询电话:0573-86020199、86025972,个人住宅请咨询:0573-86038258),如申请按揭贷款的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法院交付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并按《贷款须知》的规定办理相关产权过户、贷款、拍卖标的物交付等手续。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6036903(承办法官)、86026202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